| |
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我国古代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一脉相承的历史见证,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为了解我国现存古籍保护的现状,加强对古籍的保护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要求,从2007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级图书馆、博物馆等单位及民间所藏古籍情况,对登记的古籍进行详细清点和编目整理,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以便国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加强对古籍的管理,促进对古籍资源的利用。全国古籍普查是古籍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古籍抢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要环节。这是建国以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第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工作。为做好此次古籍普查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普查范围和内容 这次全国古籍普查范围包括我国境内的国家图书馆、各公共图书馆、高等院校图书馆、科研单位图书馆、文博单位图书馆(藏书楼)、宗教单位图书馆(藏经阁)等;个人或私人收藏机构,也可以纳入普查范围。古籍普查对象为中国汉文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其他特种文献,如甲骨、简册、离书、金石拓片、舆图等,暂不列入这次普查范围。 这次古籍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古籍基本信息、古籍破损信息和古籍保存状况信息等。古籍基本信息主要指古籍数据标识号、古籍书目信息(如书名、卷数、著者、版本、附注、分类、定级等)、书影等,一般以“部”为单位进行登记;古籍破损信息主要指古籍破损原因、程度、级次和修复需求建议等,一般以“部”为单位进行登记,破损记录应细化到“册”;古籍保存状况信息主要是对古籍库房环境和管理状况的记录,一般以库房为单位进行统计。古籍普查还对收藏单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查,以便参考。 为使古籍普查数据准确、统一,制作普查登记表一套五种,包括:《古籍登记表》(表一)、《古籍破损登记表》(表二)、《收藏单位古籍破损情况统计表》(表三)、《收藏单位古籍保存环境调查表》(表四)、《收藏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表五)。 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执行标准主要有《古籍定级标准》(WH/T 20-2006)、《古籍普查规范》(WH/T 21-2006)、《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WH/T 22-2006)、《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WH/T 23-2006)、《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WH/T 24-2006) 等。其中汉文古籍的定级,依据《古籍定级标准》执行;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的定级标准待制定后颁布实施。 二、工作机构与任务分工 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由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规划,由文化部领导实施。设立专家委员会,聘任有关专家负责珍贵古籍的定级审核和普查咨询工作。国家图书馆为全国普查登记中心和培训中心,负责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和培训工作,研制标准,编写教材,培训普查人员,汇总古籍普查成果,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图书馆在文化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本地区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和培训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教材培训本地区的普查人员,汇总并向国家图书馆报送古籍普查报表,建立地方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地方古籍联合目录。 中央部委及直属单位按统一要求开展普查工作,直接向国家图书馆报送古籍普查报表。 民间收藏的古籍,可到所在地省级图书馆进行登记、定级、著录。对流失海外的珍贵古籍,由国家图书馆牵头,通过与海外藏书机构合作等方式开展调查工作,逐步建立海外中华古籍信息数据库。 三、工作步骤 2007年普查的工作重点是组建古籍普查相关机构,开展普查软件平台的研发工作,开展人员培训,开始对一、二级古籍进行普查,建立中华古籍保护网和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等工作。从2008-2010年,开展二级及以下古籍普查工作,汇总古籍普查成果,逐步形成《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机构,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因地制宜开展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普查采用纸本表格或电子表格登记,也可在普查网络平台上进行登记。普查流程如下:基层收藏单位填写表格并校对后,汇总提交到省级图书馆。省级图书馆对基层收藏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校、汇总,对古籍进行定级,并制作成规范的数据格式文档,提交到国家图书馆。国家图书馆对省级图书馆提交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和发布。专家委员会协助国家图书馆对数据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这次全国古籍普查工作是我国第一次开展此类普查,对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国古籍的数量、价值、分布、保存状况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意义重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要积极开展普查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各有关方面力量,使广大古籍工作者及民众理解开展古籍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各级普查机构应健全机制、配备普查人员和设备,建立数据 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细则,对普查工作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严格按标准和程序开展普查登记工作,提交普查数据。普查登记工作中,各级普查机构须对下级的普查数据采取随机抽样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质量检查。 人员培训事关普查工作的质量。为保证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图书馆和各省级图书馆应尽快成立普查队伍,认真筹备、组织培训工作。应结合本地普查任务、人员素质情况、实际工作需要和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培训计划。普查培训应注意对普查人员进行工作责任心和专业知识等全面的培训、教育。集中各地优秀师资力量、专家力量参与、指导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应科学、合理编制普查经费预算,将所需普查经费分年度纳入地方预算,确保到位,以保证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1.《古籍登记表》 2.《古籍破损程度登记表》 3.《收藏单位古籍破损情况统计表》 4.《收藏单位古籍保存环境调查表》 5.《收藏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附件1: 古籍登记表 收藏单位: 索书号: 编号: 高 ×宽 厘米 级别 等次 《古籍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填表依据 1、书目数据按《中国文献编自规则》第一章总则和第四章古籍的相关规定著录,按《汉语文古籍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的相关规定,参照《新版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制作数据。 2、装帧形式名称按照《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WH/T 23-2006)记录。 3、古籍级别等次按照《古籍定级标准》(WH/T 20-2006)判定、记录。 4、其他普查内容按照《古籍普查规范》(WH/T 21-2006) 执行。 二、内容说明 1、收藏单位:普查单位名称以规范的全称形式记录。 2、索书号:按本部古籍的原索书号著录。若原索书号分两层或更多,相邻两层号码之间加“/”。 3、编号:普查顺序号由七位数字组成,依各普查单位自己 普查古籍填表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左边不足位用“0”补齐。 4、四部类目:《古籍登记表》汇总后按四部分类法进行分类。 5、定级:按照《古籍定级标准》确定级次等次,并扼要说明根据。 6、书影:根据《古籍普查规范》相关规定制作、记录。 7、各项内容著录细则:在古籍普查工作培训材料中说明。 8、填表、审校人及日期:按实际情况记录,其中日期应记录本表相关工作完成的日期。 三、填写要求 1、按古籍的“部”为单位填写本表。 2、填表文字 (1)一般按规范的繁体字著录。 (2)书名责任者项应按古籍原题文字著录。 (3)特殊形式文字及字符集外字等参照《汉语文古籍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的相关规定在附注项注明。 (4)文字书写须工整、清楚。 3、使用黑色或蓝黑色水笔填表。 附件2: 古籍破损登记表 (按部登记) 收藏单位: 索书号: 编号: 高 厘米×宽 厘米 附件3: 收藏单位古籍破损情况统计表 编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部 册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收藏单位古籍保存环境调查表 编号:
|
单位名称 |
|
电话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Email : |
|
古籍数量 |
册 |
书库面积 |
平方米 |
|
书库位置 |
地下□ 层;地上□ 层;半地下□ 顶层:是□ 否□ |
|
书库单独设置:是□ 否□ |
书库内输水管线 |
有□ 无□ |
|
主要保护措施 |
温湿度控制□ 药物防虫□ 函套保护□ 其他: |
|
书库配备空调系统 |
有□ 否□ |
书库恒温恒湿 |
有□ 否□ |
|
书库温湿度控制范围 |
温度: ~ ℃;温度: ~ % |
|
温湿度监测仪器 |
有□ 无□;名称型号: 报告周期: |
|
空气净化装置 |
有□ 无□;名称型号: |
|
防紫外线措施 |
有□ 无□;名称型号: |
|
消毒、杀虫设施 |
有□ 无□;名称型号: 投放周期: |
|
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有□ 无□;名称型号: |
|
自动灭火系统 |
有□ 无□;名称型号: |
|
库房监控报警系统 |
有□ 无□;名称型号: |
|
灾害预防应急措施 |
有□ 无□;文件编号: |
|
库房管理制度 |
有□ 无□;文件编号: |
|
备 注: |
|
填表人: |
|
| |
|
|
|
|
|
|
|
|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 收藏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编号:
|
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
Email : |
电话: |
|
馆舍面积 |
m 2 |
员工总数 |
人 |
|
书库总面积 |
m 2 |
古籍书库面积 |
m 2 |
|
阅览室面积 |
个 |
阅览座位 |
个 |
|
古籍阅览室面积 |
m 2 |
古籍阅览室座位 |
个 |
|
藏书总量 |
册 |
古籍藏量 |
册 |
|
善本古籍数量 |
册 |
普通古籍数量 |
册 |
|
已编目古籍数量 |
册 |
待编目古籍数量 |
册 |
|
目录组织形式 |
卡片□ 机读□ 书本□ |
|
书本目录出版情况 |
名称 |
出版社 |
出版年 |
|
|
|
|
|
|
|
|
|
|
|
|
|
古籍机读数据数量 |
条 |
网址 |
|
|
古籍工作人员 |
名 |
古籍编目人员 |
名 |
|
保护研究机构 |
|
保护人员 |
名 |
|
修复机构 |
|
修复人员 |
名 |
|
保
护
人
员 |
文化水平 |
研究生□ 本科□名 大专高中□名 高中以下□名 |
|
从业时间 |
5 年以下□名 5 - 10 年□名 10 年以上□名 |
|
专业技术职务 |
研究馆员□名 副研究馆员□名 馆员□名 助理馆员□名 管理员□名 |
|
5 年以下□名 5 - 10 年□名 10 年以上□名 |
|
修复人员 |
文化水平 |
研究生□ 本科□名 大专高中□名 高中以下□名 |
|
从业时间 |
5 年以下□名 5 - 10 年□名 10 年以上□名 |
|
专业技术职务 |
副研究馆员□名 馆员□名 助理馆员□名 管理员□名 |
|
技师□名 高级工□名 中级工□名 初级工□名 |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